Grand China Air, 6% 6nov2017, SGD (FIGI BBG007FH7LR7, XS1128058424, WKN A1ZR4J)
欧洲债券
欧洲债券
|
大新华航空于2007年11月29日在海航集团最大运营实体海南航空的倡议下成立,旨在将其运营与海航集团的子公司山西航空、长安航空和中国新华航空合并。该航空公司总部设在北京,并在海南省注册。截至2012年4月14日,其737-800中只有一架安装了翼梢小翼。大新华航空由一家名为大新华航空控股公司(GCAHC)的母公司管理,该公司由海南省政府(48.6%)、乔治·索罗斯(18.6%)和海航集团(32.8%)共同持有。
|
|
|
|
|
|
|
|
|
探索最全面的数据库
1 000 000
债券
80 234
股票
167 970
ETF & Funds
8万
指数
以最有效的方式跟踪您的投资组合